摘要:(一)决定任命:王 营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、代理区长。(二)任命:蒋永轩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、代理主任。(三)任命:陈祖玉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代理检察长。(四)任命:王恒飞为区人大常委会龙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;李升田为区人大常委会龙桥...
(一)
决定任命:
王 营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、代理区长。
(二)
任命:
蒋永轩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、代理主任。
(三)
任命:
陈祖玉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代理检察长。
(四)
任命:
王恒飞为区人大常委会龙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;
李升田为区人大常委会龙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樊孝军为区人大常委会鼓楼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;
王海锋、吴艳利为区人大常委会鼓楼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张广州为区人大常委会酒仙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;
张广瑞、王华为区人大常委会酒仙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马建为区人大常委会兴隆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;
徐艳华为区人大常委会兴隆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高梓淳、刘畅为区人大常委会黄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冯富强为区人大常委会王因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;
房文晶为区人大常委会王因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。
免去:
申刚的区人大常委会龙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姚博的区人大常委会鼓楼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冯巍的区人大常委会酒仙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徐世剑的区人大常委会兴隆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高承启的区人大常委会酒仙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王西中、姬长征的区人大常委会黄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张耀柱的区人大常委会王因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
(五)
任命:
丁淑红、王东星、王法瑞、齐生双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。